职权名称 |
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 |
职权类别 |
行政许可 |
职权编码 |
B1103000 |
设定依据 |
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第七条第二款: 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
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实施规定》的通知 (京劳社资发[2005]94号)第三条: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应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外地企业在京设立的分支机构经法人授权后向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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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办法的通知(京劳社资[2003]157号)第十五条: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应向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并报送以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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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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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象 |
企业法人 |
实施机关 |
北京市www.99365365.com |
办理科室 |
劳动关系科 |
受理方式 |
现场受理 |
受理地点 |
北京市www.99365365.com(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甲14栋) |
审批流程 |
详见流程图 |
申报材料 |
(1)《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申报表》; |
审查内容 |
(1)符合《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办法》中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适用的工种或者岗位; |
审查标准 |
申请材料齐全、规范、真实、可行、有效,符合许可条件 |
批准形式 |
《www.99365365.com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决定书》、《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表》 |
收费依据 |
无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自批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有效时限 |
以证件签注的有效时限为准 |